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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海涛口腔医院项目 (不包含固体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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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2 15:48
 西安雁塔海涛口腔医院项目
(不包含固体废弃物)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陕晟环境验字【2018】第080-1号
 
建设单位  西安雁塔海涛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西安雁塔海涛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二〇一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雒述荣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雒述荣
项  目  负  责  人:
填      表      人: 
 
 
 
 
 

项 目 由 来
  海涛口腔连锁集团品牌成立二十年,自成立以来,现已是一家集口腔医疗、医院经营管理及口腔医疗商学院为一体的大型医疗连锁集团公司。为了进一步满足雁塔区人民群众有关口腔的就医需求、促进雁塔区卫生事业的发展,西安雁塔海涛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新建西安雁塔海涛口腔医院项目。本项目位于雁塔区丈八东路与朱雀大街十字东南角,租用长丰园小区1区4、5号商业裙楼1~4F,总建筑面积2950m2。所在地北侧和西侧紧邻丈八东路、朱雀大街,南侧和东侧为商业裙楼的商铺。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候诊区、诊疗区、儿童诊疗中心、数字化加工中心、VIP诊疗中心、办公区以及员工活动区等。现设置牙科治疗椅38台,床位15张(不存在住院,仅就诊病人休息使用),内设科室包括诊疗室、种植室、急诊室、儿童诊疗中心以及牙片室、CT室等。医院共有医护人员86人,年工作350天,每天工作8小时,平均每天接待病人约60人。
 
  2016年09月01日我公司正式委托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西安雁塔海涛口腔医院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03月编制了《西安雁塔海涛口腔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03月24日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对《西安雁塔海涛口腔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环评批复。
 
  2017年7月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取消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改为建设单位自主验收。2018年11月我公司委托陕西晟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西安雁塔海涛口腔医院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工作,接受委托后,陕西晟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初步勘察,结合环评报告表、批复及其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据此方案,2018年12月03日~2018年12月04日,陕西晟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连续两日对西安雁塔海涛口腔医院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我公司在陕西晟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协助下,编制了《西安雁塔海涛口腔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本次验收仅对环评及其批复范围内的建设内容及其相应配套设施(除固体废弃物部分)进行验收监测,不包括电离辐射内容,项目中涉及该部分的已经办理了相关的环保手续,陕环辐证(A0126)见附件6。

  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西安雁塔海涛口腔医院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西安雁塔海涛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建设地点 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与朱雀大街十字东南角
主要产品名称 口腔医疗
设计生产能力 牙科治疗椅38台,床位15张
(不存在住院,仅就诊病人休息)
实际生产能力 牙科治疗椅38台,床位15张
(不存在住院,仅就诊病人休息)
环评时间 2017年03月 批复时间 2017年03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16年10月 竣工时间 2017年02月
现场监测时间 2018年12月03日至2018年12月04日
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
审批部门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投资总概算 100万元 预计环保投资 3.5万元 比例 3.5%
实际总投资 1200万元 实际环保投资 50万元 比例 4.2%
  表一(续)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01月0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09月0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01月0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03月0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29日修改);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01日起施行;
6.《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环办发[2018]2号);
7.环境保护部文件 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9.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写的《西安雁塔海涛口腔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3月;
10.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对《西安雁塔海涛口腔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市环雁函[2017]31号。

  表一(续)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标号、级别
按《西安雁塔海涛口腔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中要求的标准:
1.废水: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缺项执行《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224-2011)表2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二级标准。
2.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
标准限值 1.废水标准限值
序号 监测项目 标准限值
GB 18466-2005 DB 61/224-2011
1 pH值 6~9 /
2 悬浮物(mg/L) 60 /
3 化学需氧量(mg/L) 250 3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100 150
5 氨氮(mg/L) / 25
6 动植物油类(mg/L) 20 /
7 粪大肠菌群(MPN/L) 5000 /
 

  表一(续)
标准限值 2.噪声标准限值
序号 监测项目 标准限值(dB(A)) 类别
1 昼间 60 2类
2 夜间 50
3 昼间 70 4类
4 夜间 55

  表二项目概况、主要污染物及防治措施
2.1工程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西安雁塔海涛口腔医院项目
建设单位:西安雁塔海涛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投资:总投资概算100万元,环保投资概算3.5万元,占总投资的3.5%,实际总投资12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4.2%。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雁塔区丈八东路与朱雀大街十字东南角,其租用长丰园小区1区4、5号商业裙楼1~4F,总建筑面积2950m2。所在地北侧和西侧紧邻丈八东路、朱雀大街,南侧和东侧为商业裙楼的商铺。具体详见地理位置图2.1-1。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件4。
图2.1-1 项目地理位置图 

  表二(续)
2.2建设项目主要组成
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阶段设计对照一览表2.2-1。
表2.2-1  实际建设与环评阶段设计对照一览表
环评阶段设计内容 实际建设
内容
与环评
一致性
序号 项目 主要
内容
建筑内容
1 主体工程 门诊
综合楼
总建筑面积2950m2,候诊区、诊疗区以及办公区等,分别分布于租用场地内各层;其中1~3F主要为候诊区及诊疗区等,4F为办公区及病房 总建筑面积2950m2,候诊区、诊疗区以及办公区等,分别分布于租用场地内各层;其中1~3F主要为候诊区及诊疗区等,4F为办公区及病房 一致
2 配套工程 辅助设备用房 正负压/污水间监控室等设备用房,主要分布于1F;强/弱电室分布于各层 正负压/污水间监控室等设备用房,主要分布于1F;强/弱电室分布于各层 一致
其它 医废室、化验室、药房、库房等主要分布于1F 医废室、化验室、药房、库房等主要分布于1F 一致
3 公共工程 供水
系统
利用市政供水系统给水管网供给 利用市政供水系统给水管网供给 一致
排水
系统
雨水依托长丰园小区已有雨水管网,经收集后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雨水依托长丰园小区已有雨水管网,经收集后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一致
医疗废水经消毒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长丰园小区污水管网 医疗废水经消毒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长丰园小区污水管网 一致
供电
系统
市政供电 市政供电 一致
供暖
制冷
采用分体多联机供暖制冷 采用分体多联机供暖制冷 一致
消防 建筑周边留有消防通道,布置消火栓 建筑周边留有消防通道,每层楼布置消火栓 一致
通讯 接入所在区域通讯管网 接入所在区域通讯管网 一致
 

  表二(续)
表2.2-1(续)  实际建设与环评阶段设计对照一览表
环评阶段设计内容 实际建设
内容
与环评
一致性
序号 项目 主要
内容
建设内容
4 环保工程 污水处理 医疗废水经消毒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长丰园小区污水管网,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医疗废水经过单独的排污管道,进入HRW-3型医疗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长丰园小区污水管网,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一致
噪声处理 采用多种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使用隔音吸声的建筑材料;有机械传动部件的设备设有减震隔声措施以减少固体传声 采用多种降噪措施:使用隔音吸声的建筑材料;有机械传动部件的设备设有减震隔声措施以减少固体传声 一致
绿植盆栽 布置于各层 布置于各层 一致
 
 
医院大门 楼层索引
 
  表二(续)
 
一楼 二楼
三楼 四楼
CT室 机房
  
  表二(续)
医废室
医废管理制度
正、负压设备
 
 
  表二(续)
医疗废水处理设备 生活垃圾收集处
消防设施

  2.3项目用水平衡图见图2.3-1。
 
  根据建设方提供的相关信息,本项目每月平均用水量约150m3,可知企业每年用水量约1800m3。
 
  本项目水平衡图见图2.3-1:

  表二(续)
2.4项目产污环节及处理流程
本项目产污环节及处理流程见图2.4-1:

  表二(续)
  项目运营时对环境的主要影响表现为废水、噪声以及固体废物。
 
  2.5医疗废水处理工艺:
 
  医院选用HRW-3型医疗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医疗污水处理技术指南》中的“一级处理工艺流程”主体为臭氧+过滤吸附。其杀菌机理是破坏和氧化微生物的细胞膜、细胞质、酶系统和核酸,从而使细菌和病毒迅速灭活。
 
  医院各个牙椅排出的污水通过管道自流入污水设备调节水箱,初步过滤掉大颗粒的杂质,在调节箱中进行水质均质均量。当水位高度达到液位开关设定的位置时,高压放电产生臭氧通入,其混合液经过混合接触,在污水中反应一段时间后,充分杀死污水中的细菌。
 
  医疗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见图2.5-1所示: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处理及排放
 
  3.1主要污染物及其防治措施
 
  3.1.1废水污染物及其防治措施
 
  医院在运行过程中废水的主要来源有: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为医务人员以及行政管理人员日常工作时排放的生活污水,经小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类。
 
  (2)医疗废水
 
  就诊病人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水,主要来源于诊疗室。因医院为口腔专科医院,不同于综合性大型医院,故该部分的废水产生量较少。产生的医疗废水经过单独的排污管道,进入HRW-3型医疗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小区化粪池处理,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粪大肠菌群。
 
  HRW-3型医疗污水处理设备污水处理量:500L-1000L/h。由项目水平衡图可知,医疗废水产生量为595m3/a,则项目每小时产生212.5L医疗废水。可见HRW-3型医疗污水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满足本项目需求。
 
  3.1.2废气污染物及其防治措施
 
  医院在运营期间不产生废气。
 
  3.1.3噪声污染物及其防治措施
 
  表三(续)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设备噪声。供暖制冷的分体多联机布置于西侧墙体外,远离居民住户;正、负压设备位于一楼机房,其它设备也均布置于室内,经墙体隔声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表四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结论及审批决定
 
  4.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结论
 
  4.1.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雁塔区丈八东路与朱雀大街十字东南角,其租用长丰园小区1区4、5号商业裙楼1~4F,总建筑面积2950m2。所在地北侧和西侧紧邻丈八东路、朱雀大街,南侧和东侧为商业裙楼的待租商铺。根据踏勘情况,目前医院已完成装修未开始运行。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候诊区、诊疗区、儿童诊疗中心、数字化加工中心、VIP诊疗中心、办公区以及员工活动区等。现设置牙科治疗椅38台,床位15张(不存在住院,仅就诊病人休息使用),日均门诊量20人/次;内设科室包括诊疗室、种植室、急诊室、儿童诊疗中心以及牙片室、CT室等。
 
  本次环评不包括电离辐射内容,项目中涉及该部分的需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4.1.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运行后,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水环境影响分析
 
  医院在运行过程中废水的主要来源有: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日最大用水量为1.584m3,年用水量约578.16m3。各项废水的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5%计,则总废水产生量为1.346m3/d,年废水产生总量为491.44m3。
 
  医院选用HRW-3型医疗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医疗废水经消毒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长丰园小区污水管网,医院所排污水满足GB18466-2005污水排放要求。同时依托小区污水排水系统,经化粪池处理
 
  表四(续)
 
  后满足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实现达标排放。
 
  (2)声环境影响分析
 
  ①项目对外环境噪声影响分析
 
  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高噪声设备经采取降噪措施后,四个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敏感点处的噪声预测值可满足GB3096-2008中2类/4a类标准限值要求,基本不会造成扰民现象。
 
  ②外环境对项目噪声影响分析
 
  外环境对项目噪声影响主要来自北侧丈八东路和西侧朱雀大街的交通噪声,根据现状噪声监测结果,项目边界外昼夜噪声值均满足GB3096-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本次医院为口腔专科医院,且不存在住院情况,对声环境要求相对较小。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固废、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①医疗废物
 
  医院运营过程产生的各类医疗废物通过各科室分类收集封装后,暂存至医废室,定期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医疗废物产生量4.745t/a
 
  ②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主要为办公人员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成分是废纸、垃圾袋、清扫垃圾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
 
  表四(续)
 
  生活垃圾产生量9.49t/a。
 
  综上,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处置,在加强管理的情况下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1.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西安雁塔海涛口腔医院项目属社会公益类建设项目,对社会和谐安定具有积极意义。建设项目营运期,在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4.1.4要求与建议
 
  (1)要求
 
  ①医疗废物处置必须按照《陕西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的规定严格落实,并交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
 
  ②要确保固体废物收集点、医疗废水消毒设施、厂界噪声等符合各项环境标准要求,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③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应建立污染防治专管部门,负责落实废水、固废等的治理。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工作台帐制度,对污染防治情况进行定时监测,及时掌握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做好各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工作。
 
  ④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监管,确保项目各项环境保护设施稳定运行,同时定期对环保设施的运行效果进行监测,确保项目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表四(续)
 
  ⑤医院在运营过程中,涉及辐射装置部分,另行委托环评。
 
  (2)建议
 
  ①做好医院内绿化和环境美化工作,为病人提供良好的就诊和休息环境。
 
  ②注意对医院内各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的消毒,以防交叉感染。
 
  ③医院内生活垃圾采用分类收集,密封装置存放,当天垃圾当天清运,避免垃圾臭味影响周围环境。
 
  4.2审批决定
 
  你单位报来的《西安雁塔海涛口腔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以下简称《报告表》)。根据国家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该《报告表》的技术评估会专家意见,我局环评审查委员会对该《报告表》进行了审议,现批复如下:
 
  4.2.1项目概况:西安雁塔海涛口腔医院位于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与朱雀大街十字东南角,租用长丰园小区1区4、5号商业群楼1-4F西北角。项目总建筑面积295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设置牙椅38台,床位15张(仅为留观床位,非住院床位),内设科室包括诊疗室、种植室、急诊室、儿童诊疗中心及牙片室、CT室等。医院共有医护人员40人,项目建成后预计日就诊人数约20人次,年工作350天。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相关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和拟采取的环
 
  表四(续)
 
  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4.2.2在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和投入运营后,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必须配套建设医疗废水消毒设施,产生的医疗废水必须单独收集经消毒设施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医疗废水必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以及《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2)项目应规范建设医疗废物临时贮存库房,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对其进行贮存和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弃包装物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远处置。
 
  (3)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源设备均应隔声、减振等措施,使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限制要求。
 
  (4)项目应制定科学有效的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5)项目中使用的放射性诊疗设备,应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4.2.3根据《报告表》测算数据,核定该建设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的新
 
  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排放量≤0.25吨/年。
 
  表四(续)
 
  4.2.4项目运营期间,由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监察大队负责人对其实施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和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工作,并将相关情况报我局备案。
 
  4.2.5你单位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5.1验收监测质量保证措施
为保证验收工作科学、公正、合理,验收过程中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范进行。
(1)样品分析均采用国标方法或推荐方法。样品分析时,按规定加做10%平行样或带质控样。
(2)所有项目参加人员均持证上岗。技术负责人王庆庆、项目负责人郑佩、报告负责人张璐均取得全国环境监测人员培训合格证;具体持证情况见表5.1-1。
表5.1-1 项目参与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岗位职责 姓名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技术负责人 王庆庆 全国环境监测人员培训合格证 2017-JCJS-66171
项目负责人 郑佩 全国环境监测人员培训合格证 2017-JCJS-37969184
报告负责人 张璐 全国环境监测人员培训合格证 2017-JCJS-66172
采样负责人 薛江涛 检验检测培训人员合格证 SXQCA-H17532
分析负责人 杨媚 检验检测培训人员合格证 SXQCA-H17538
 
(3)所有监测仪器设备都经过计量部门检定或校准,并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废水监测仪器校准信息详见表5.1-2、噪声监测仪器校准信息详见表5.1-3。
5.1-2废水监测仪器校准信息
监测因子 监测仪器 校准单位 有效期
pH值 便携式pH计
206-pH1
30082100
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019.09.11
 

  表五(续)
 
5.1-2废水监测仪器校准信息
监测因子 监测仪器 校准单位 有效期
悬浮物 万分之一天平
FA2004B
036460
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 2019.06.11
化学需氧量 25mL酸式滴定管
SDBLDD25-2017008
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020.04.08
五日生化
需氧量
生化培养箱
SPX-250B
140941
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019.06.12
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
JPBJ-608
630306N0015050041
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019.03.18
氨氮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752N
076114111014120023
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019.06.05
动植物油类 红外测油仪
MAI-50G
M011506037
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019.03.06
 
5.1-3 噪声监测仪器校准信息
监测因子 监测仪器 校准单位 有效期日期
噪声 多功能声级计
AWA5688
00313063
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019.01.16
 

  表五(续)
(4)验收监测的采样记录及分析测试结果,按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三级审核。
(5)验收监测期间工况正常,设备均正常运行。
5.2污水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表5.2-1污水质控结果
污染物
类别
分析项目 质控
任务
密码样
初始编号
控制限 测量值 是否合格
污水 化学需氧量 质控样 B1808024 22.4±1.1
mg/L
21.6mg/L 合格
氨氮 质控样 2005113 27.6±1.2
mg/L
26.9mg/L 合格
动植物油类(石油类) 质控样 2051017 63.8±5.5
mg/L
67.9mg/L 合格
悬浮物 平行样 / 相对偏差≤15% 5.9% 合格
五日生化需氧量 平行样 / 相对偏差≤20% 6.9% 合格
5.3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噪声监测仪器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监测前后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校准,测量前后校准偏差小于0.5dB(A),噪声监测仪器校准结果见表5.3-1。
表5.3-1噪声仪器校验表
校准仪器名称、型号及出厂编号 声校准器标准值dB(A) 测量前
dB(A)
测量前校准偏差dB(A) 测量后
dB(A)
测量后校准偏差dB(A)
声校准器
AWA6221A
1003766
94.0 93.9 0.1 93.9 0.1
 

  表六验收工作内容及监测分析方法
6.1验收监测内容
6.1.1水质监测内容
医疗废水监测内容见表6.1-1。
表6.1-1医疗废水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医疗废水
处理设施
出口
pH值、化学需氧量、
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
粪大肠菌群
4次/日,连续2日
备注 医疗废水处理装置在安装过程中没有设计进口取水点,
故未进行监测
 
表6.1-2总排口废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总排口 pH值、化学需氧量、
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
氨氮、动植物油类
4次/日,连续2日
 
水质监测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见表6.1-3。
表6.1-3水质监测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 检出限 监测仪器名称、型号
及出厂编号
pH值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 6920-1986
/ 便携式pH计
206- pH1
30082100
化学需
氧量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4mg/L 25ml酸式滴定管SDBLDD25-2017008
五日生化
需氧量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
0.5mg/L 生化培养箱
SPX-250B/140941
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
JPBJ-608
630306N0015050041
 

  表六(续)
表6.1-3水质监测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 检出限 监测仪器名称、型号
及出厂编号
悬浮物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 11901-89
/ 万分之一天平
FA2004B
036460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0.025 mg/L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752N
076114111014120023
动植物油类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2
0.04 mg/L 红外测油仪
MAI-50G
M011506037
粪大肠菌群 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试行)HJ/T 347-2007
20MPN/L 恒温培养箱 DHP-420型
5699
 
6.1.3噪声监测
噪声监测内容见表6.1-4。
表6.1-4噪声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厂界四周1#~4# Leq dB(A) 每天昼、夜各监测1次
连续监测2天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见表6.1-5。

  表六(续)
表6.1-噪声监测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 监测仪器名称、型号
及出厂编号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多功能型声级计
AWA5688
00313063
 

  表七验收监测结果
7.1验收监测期间工况
验收期间,医疗废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根据委托方提供,企业现有工作人员86人,2018年12月03日就诊65人,2018年12月04日就诊53人。
7.2医疗废水监测结果及评价
7.2.1医疗废水监测结果见表7.2-1。
 表7.2-1医疗废水监测结果
监测
项目
监测
频次
监测日期 两日
均值
最大
日均值
GB 18466-2005 DB 61/224-2011 是否
达标
2018.
12.03
2018.
12.04
pH值 第一次 8.42 8.40 8.27
~
8.45
8.27
~
8.45
6-9 / 达标
第二次 8.39 8.33
第三次 8.27 8.37
第四次 8.45 8.40
范围 8.27~8.45
化学需氧量(mg/L) 第一次 21 24 25 26 250 300 达标
第二次 26 29
第三次 24 27
第四次 22 25
日均值 23 26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第一次 3.7 3.9 4.2 4.3 100 150 达标
第二次 4.4 4.7
第三次 4.2 4.4
第四次 4.0 4.2
日均值 4.1 4.3
 

  表七(续)
  表7.2-1(续)医疗废水监测结果
监测
项目
监测
频次
监测日期 两日
均值
最大
日均值
GB 18466-2005 DB 61/224-2011 是否
达标
2018.
12.03
2018.
12.04
悬浮物(mg/L) 第一次 13 12 14 14 60 / 达标
第二次 11 16
第三次 15 10
第四次 17 14
范围 14 13
氨氮(mg/L) 第一次 1.478 1.448 1.467 1.481 / 25 达标
第二次 1.567 1.578
第三次 1.353 1.498
第四次 1.414 1.398
日均值 1.453 1.481
粪大肠
菌群(MPN/L)
第一次 170 140 179 185 5000 / 达标
第二次 220 170
第三次 140 210
第四次 210 170
日均值 185 172
 
由表7.2-1可知: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出口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粪大肠菌群连续两天监测结果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预处理标准,以及《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224-2011)表2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二级标准。 

  表七(续)
7.3总排口废水监测结果及评价
7.3.1总排口废水监测结果见表7.3-1。
7.3-1总排口废水监测结果
监测
项目
监测
频次
监测日期 两日
均值
最大
日均值
GB 18466-2005 DB 61/224-2011 是否
达标
2018.
12.03
2018.
12.04
pH值 第一次 8.20 8.27 8.19
~
8.30
8.19
~
8.30
6-9 / 达标
第二次 8.24 8.20
第三次 8.30 8.19
第四次 8.21 8.24
范围 8.19~8.30
化学需氧量(mg/L) 第一次 148 157 161 164 250 300 达标
第二次 170 172
第三次 162 169
第四次 153 158
日均值 158 164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第一次 41.6 41.2 46.6 46.7 100 150 达标
第二次 52.5 52.8
第三次 49.8 47.4
第四次 42.8 44.2
日均值 46.7 46.4
 

  表七(续)
7.3-1(续)总排口废水监测结果
监测
项目
监测
频次
监测日期 两日
均值
最大
日均值
GB 18466-2005 DB 61/224-2011 是否
达标
2018.
12.03
2018.
12.04
悬浮物(mg/L) 第一次 51 52 50 50 60 / 达标
第二次 54 46
第三次 47 50
第四次 45 43
日均值 49 50
氨氮(mg/L) 第一次 18.06 17.65 18.68 18.90 / 25 达标
第二次 17.85 18.41
第三次 18.55 19.59
第四次 19.38 19.94
日均值 18.46 18.90
动植物
油类(mg/L)
第一次 0.69 2.62 1.52 1.79 20 / 达标
第二次 1.03 1.42
第三次 0.87 0.50
第四次 2.42 2.62
日均值 1.25 1.79
 

  表七(续)
由表7.3-1可知:总排口废水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连续两天监测结果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预处理标准,以及《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224-2011)表2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二级标准。7.4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
噪声监测结果见表7.4-1、7.4-2。
表7.4-1  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单位:dB(A))
          时间
 点位
2018.12.03 2018.12.04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厂界2#
N34°11′50.41″E108°56′23.26″
55.8 43.8 56.6 44.6
标准限值 60 50 60 50
是否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备注:厂界1#、3#、4#受交通影响,监测结果见表7.4-2。
 
由表7.4-1可知:厂界2#噪声连续两天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排放限值。
 
  表七(续)


  表七(续)

  表七(续)
7.5污染物总量核算
7.5.1污水总量核算
根据建设方提供的相关信息,可知企业用水量约1800t/a,废水排放量约1530t/a。按照此数据及本次验收监测数据核算各污染物总量详见表7.5-1。
表7.5-1 污水排放量核算
排放位置 核算项目 年排放量 氨氮 化学需氧量 五日生化
需氧量
悬浮物
总排口 监测浓度(mg/L) / 18.68 161 46.6 50
实际年排放量(t/a) 1530 0.029 0.246 0.071 0.076
/ 环评控制总量(t/a) / / 0.25 0.15 0.20
结论 实际年排放量小于环评控制总量

  表八环保管理检查
 
8.1环境管理检查落实情况
表8.1-1环境管理检查落实情况一览表
序号 内容 日期
1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03月
2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
市环雁函〔2017〕31号
2017年03月24日
3 开工日期 2016年10月
4 竣工日期 2017年02月
8.2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8.2-1 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
类别 环评及批复要求 实际落实情况
水污染物 医疗废水、
生活污水
医疗废水消毒处理设备,医疗废水经消毒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长丰园小区化粪池 医疗废水经HRW-3型医疗污水处理设备消毒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长丰园小区化粪池
固体废弃物 医疗废物 属于危险废物,封装后暂存至医废室,定期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收集、处理 属于危险废物,封装后暂存至医废室,定期由西安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收集、处理
生活垃圾 垃圾箱收集,统一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垃圾箱收集,统一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噪声 机械噪声 远离住户布设,其他设备等布置于室内,远离就诊、候诊等区域;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有振动设备机组设防振支座,以减振降噪 分体多联机远离住户布设,其他设备等布置于室内独立机房,远离就诊、候诊等区域;同时对有振动设备机组设防振支座,以减振降噪
 
8.3环保管理制度及人员责任分工
该企业有专门员工负责环保设施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建立环保设施档

  表八(续)
案,制定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8.4环境监测计划建设情况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实现生产与环境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西安雁塔海涛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制定了相关的环境监测计划。
 

  表九验收监测结论
9.1工程概况 
西安雁塔海涛口腔医院位于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与朱雀大街十字东南角,租用长丰园小区1区4、5号商业群楼1-4F西北角。项目总建筑面积2950平方米,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4.2%。设置牙椅38台,床位15张(仅为留观床位,非住院床位),内设科室包括诊疗室、种植室、急诊室、儿童诊疗中心及牙片室、CT室等。医院共有医护人员86人,年工作350天,每天工作8小时,平均每天接待病人约60人。
9.2监测结果及评价
9.2.1医疗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 ,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出口最大日均值分别为:pH值:8.27~8.45(范围)、化学需氧量:26mg/L、五日生化需氧量:4.3mg/L、氨氮:1.481mg/L、悬浮物:14mg/L、粪大肠菌群185MPN/L,监测结果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预处理标准,缺项符合《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224-2011)表2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二级标准。
9.2.2总排口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总排口废水最大日均值分别为:pH值:8.19~8.30(范围)、化学需氧量:16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46.7mg/L、氨氮:18.90mg/L、悬浮物:50mg/L、动植物油类1.79mg/L,监测结果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预处理标准,缺项符合《黄河流域(陕西

  表九(续)
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224-2011)表2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二级标准。
9.2.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2#噪声连续两天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排放限值;厂界1#、3#、4#噪声连续两天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4类排放限值
本项目不产生废气。
9.3后续工作要求
(1)我公司尽快制定科学有效的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在环保局备案。
(2)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特别是关键设备应备齐易损零部件及配件。
(3)加强对污水消毒处理技术人员操作工作的培训,熟练掌握工艺技术原理,运行经验及设备的操作说明,加强岗位责任管理。  
 

  附件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附件2、委托书
附件3、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
附件4、环保验收监测点位图
附件5、环评批复
附件6、陕环辐证(A0126)
附件7、投资概况说明
附件8、监测报告